评星级、亮信用

 

---苏州市诚信企业申报评定材料

 

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,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。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,市场经济条件下,从信用主体角度来看,社会信用体系由政府信用、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融合而成。其中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,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础,而最关键、最活跃和最具影响力的是企业信用。因此,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。

 

信用是市场经济的“基石”,也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。为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,打造企业信誉品牌,苏州征信对苏州地区守信企业开展信用等级的评定。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由企业自身信用状况和资质决定,企业评定级别越高,企业的信用能力越高,综合实力越强;通过信用等级评价,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,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诚信度和企业整体品牌建设,有效的促进了苏州企业的快速稳健发展。

 

一、申报诚信企业对象

 

(一)申报对象

 

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和其他有关经济组织。

 

(二)申报要求

 

1、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和相关的许可证;

 

2、有与经营规模相一致的经营场所及配套条件;

 

3、开业已满一个会计年度,无投诉,经济效益较好;

 

4、工商部门及行政部门无不良及失信记录;

 

(三)申报“诚信认证企业”需提供的材料

 

1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;

 

2、企业简介(包含企业LOGO);

 

3、企业各类相关荣誉、证书材料图片。

 

材料整理好后,打包发送至邮箱sz02zx@163.com

 

二、信用评价等级计分标准

 

信用评价等级计分标准表

 

信用等级

计分标准

相当于资信等级

下限分值(含)

上限分值(含)

★★★★★

90

100

AAA

★★★★

80

89

AA

★★★

70

79

A

 

三、申报程序

 

(一)报名

 

自即日起,企业接到关联通知后,如实填写《苏州市诚信认证企业申请表》,企业在3-4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准备关联材料,完成申报工作。

 

(二)公示

 

评价的结果可直接公示在www.sz1zx.com苏州征信网查询,江苏发改委“信用江苏”网,“中国招投标网”等网站上同步公示,同时在《信用苏州》杂志刊登; 公示期间任何部门、单位及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到苏州征信;苏州征信针对对反映突出的问题做核实并给出答复及处理意见。

 

(三)评价结果备案

 

苏州征信在确定最终评价结果后的十个工作日内,将评价结果及评价备案至相关政府部门及服务机构;

 

(四)结果发布、颁发牌匾和证书

 

对于获得企业信用等级的企业,由苏州苏州征信统一设计样式、统一编号的“企业信用评价XXX级信用企业”的牌匾或证书。

 

(五)复评

 

根据商务部、国资委协会办“企业信用等级三年有效,到期复评”的有关规定,企业信用评价自生效之日起计算,企业须于到期日前1个月向苏州征信提交相关资料。有关复评事宜,另行通知。